經濟部23日發布 「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」 ,明確為開發業者劃出可開發的「綠燈區」,以及各部會建議排除的敏感「紅燈區」,宣告台灣離岸風電正式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作業。 經濟部表示,為避免後續開發爭議,經過多次跨部會討論,釐清 海域敏感範圍 後,已將北方三島漁場、南北通行航道,以及西部沿岸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地等,納入禁建的「高度敏感」區域。至於業界關注的選商機制,目前經濟部仍在研議中,最快本週就會公布。 排除北方漁場、白海豚棲地等敏感海域 業者自行選址申請 台灣離岸風電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,目前規劃2026~2035年離岸風電總開發容量共15GW(百萬瓩),經濟部在23日公布了「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」,詳細說明開發場址規劃、申請資格、證明文件等規定。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將不再由經濟部預先選出潛力場址,而是由業者自行選擇劃定。在經濟部公布的高敏感「紅區」中,包含了先前爭議不斷的「北方三島漁場」,以及西部沿岸的白海豚等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地、潮間帶、南北通行航道等備受關注的區域。 根據規定,業者申請的場址範圍不得與上述高敏感區域重疊,而單一申請案規劃設置容量不得小於十萬瓩、每平方公里不得小於5000瓩。此外,與既有風場之間的保留距離也明文規範,申請案不能與已取得籌設許可的場址重疊,且必須距離1200公尺以上。 組成跨部會審查小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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